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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,应该处罚才是】
【男子当以通奸罪论,女子也应连坐!】
看到这条,伍爱华不得不专门提及:“我们现代已经没有通奸罪,我国境内应该只有台湾才有通奸这一罪名依然存在。”
“不过元朝的时候是有通奸这一罪名的,之前所说的‘虽和同强,女不坐’,就是立法者认为十岁以下的幼女不应被连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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